一、评选项目
1、上海海洋大学明星社团;
2、上海海洋大学创明星社团;
二、评选范围
经共青团上海海洋大学委员会批准成立一年以上的正式社团;
三、评选比例
明星社团、创明星社团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总数的10%,其中明星社团为社团总数的5%,创明星社团为社团总数的5%。
四、评选条件
1、必须为三星级或是三星级以上社团;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上海海洋大学社团管理办法》,接受上级组织的指导;
3、章程内容明确,组织机构完善,群众基础好,领导有力,社团运行良好。
4、积极开展活动,积极参加我校社团文化节系列活动,有创新,有特色,在我校学生内有影响。
5、社团内部经费管理严格,帐目清楚,使用合理。
6、社团主要负责人本学年无违纪违法违规处分。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社团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海洋大学社团联合会提交申报材料;
2、经过上海海洋大学社团联合会对申报材料的初审后,将会筛选出约为当年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总数的20%的社团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复审程序;
3、由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组织进行答辩,会同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择优评审;
4、校优秀学生社团评选于每年11月中旬完成;
六、评分构成
材料评分(参见附件:材料评分细则)+答辩分=最终成绩评分
(材料评分占比60%;答辩分占比40%)
七、表彰
学校每年11月份对优秀社团予以表彰,并推荐优秀社团参加上海市“明星社团”的评选;
八、本细则自2017学年起开始实施
九、本细则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十、每年的明星、创明星社团评比,根据社团类别按照百分比评比。(理论实践类和社会实践类共10个为一大类参评;学术研究类14个为一类参评;公益实践类19个为一类参评;文化艺术类22个为一类参评;体育健身类39个为一类参评;)(社联意见,不能按类别评选)
PS:所有的材料上交,过时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