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队训练津贴、比赛津贴、奖励规定
发布人:刘璐  发布时间:2017-05-08   浏览次数:578

运动队训练津贴、比赛津贴、奖励规定

为了规范我校运动队津贴、奖励标准,进一步调动运动员、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运动队的训练水平和比赛成绩。特制定运动队训练津贴、比赛津贴、奖励规定。

一、训练津贴

1.教师训练津贴

1)高水平运动队40/天,校外训练60/天,每周训练3天,按实际次数计算。假期集训,集训费用150/天,按实际次数计算。

2)培育运动队40/天,校外训练60/天,每周训练2-3天,

按实际次数计算。

3)上海市阳光体育比赛组织津贴,300/项,上海市要求参加的其他比赛参照此标准执行。

2.学生训练津贴

1)高水平运动队10/天,校外训练15/天,每周按实际天数计算。假期集训,集训费用30/天,按实际次数计算。

2)培育运动队10/天,校外训练15/天,每周按实际天数计算。

3)上海市阳光体育比赛训练 5/,最多不超过10天。

3.训练要求

1)明确训练训练时间、地点。

2)训练项目有计划推进,训练计划报体育部、学院备案。

3)训练要有考勤记录。

4)教练训练时应全程指导学生训练。

二、比赛津贴

1.教师比赛津贴

1)高水平运动队,市内150/天,外省市200/,按实际天数计算。

2)培育运动队,市内150/天,外省市200/,按实际天数计算。

3)上海市阳光体育比赛,150/,按实际次数计算。

2.学生比赛津贴

1)高水平运动队,市内30/,外省市50/,按实际天数计算。

2)培育运动队,市内30/天,外省市50/,按实际天数计算。

3)上海市阳光体育比赛25/,按实际天数计算。

三、比赛成绩奖励

一类:全运会、全国体育大会、全国锦标赛和国际级比赛等;

二类:全国大学生比赛、全国大运会和国际邀请赛、赛艇世界名校赛、中华龙舟专业组赛、中国杯赛艇专业组赛等;

三类:上海市锦标赛、上海市运动会、全国邀请赛、赛艇(龙舟、皮划艇)全国高校赛、赛艇(龙舟、皮划艇)公开赛、中华龙舟青少年组赛中国杯赛艇大学生组赛等;

四类:上海市大学生比赛、上海市大学生运动会、华东区比赛、赛艇(龙舟、皮划艇)校际赛等。

五类:上海市阳光体育大联赛比赛

1.一至四类比赛奖励标准

1)学生奖励标准

名次

比赛类别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第一名

个人

20000

10000

5000

2500

团体人均

2000

1000

600

450

第二名

个人

10000

6000

3000

1500

团体人均

1600

900

500

400

第三名

个人

6000

4000

2000

1000

团体人均

1200

800

400

350

第四名

个人

4000

3000

1600

800

团体人均

1000

700

350

300

第五名

个人

3500

2500

1400

700

团体人均

800

600

300

250

第六名

个人

3000

2000

1200

600

团体人均

600

500

250

200

第七名

个人

2500

1500

1000

500

团体人均

500

400

200

150

第八名

个人

2000

1000

800

400

团体人均

400

300

150

100

优秀运动员

2000

1000

500

200

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优秀参赛单位奖

  

3000

2000

1000

2)教练员奖励标准

参照相应比赛类别名次的个人标准按项目奖励

3)团长领队奖励标准

以教练员奖励标准的一半奖励。

2. 五类比赛奖励标准

1)团体获奖(第1-2名为一等奖,第3-5名为二等奖,第6-8名为三等奖)人均奖励

运动队: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

2)个人获奖奖励

运动员: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

第四—六名200元,第七—八名100

3)教练员等奖励

教练员: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按项目奖励。

领队:以教练员奖励标准的一半奖励。

四、比赛其他津贴

1.餐费

1)按大会规定费用。

2)若大会未规定,津贴不超过25//人,学生统一标准,教师按照学校规定出差补贴标准执行。

2.饮用水津贴

每天不超过15/人,教师学生统一标准。

3.车费

1)市内比赛当天结束,学校统一包车接送;市内比赛2天以上,需要住宿的,学校统一包车赛前送至赛点、住宿处,比赛结束接回学校。

2)开领队及教练会议(市内)按公交车/轨道交通实际费用报销。

3)外省市比赛,学校统一包车至上海火车站(南站)、汽车站、飞机场接送,有必要者可直接接送至比赛地点。出省市外出比赛时,从比赛地车站到大会指定居住、比赛地点可报销一次出租车往返;外省市比赛,如有大会规定交纳交通费用,按照大会要求交纳;

4)市内比赛,教师不跟车到比赛地点,按公交车/轨道交通实际费用报销

4.住宿费

1)市内比赛连续2天以上比赛,考虑到临港校区至市区或者其他区县等比赛地点距离较远,可根据情况,就近住宿。标准为不超过100//人,领队、教练、运动员统一标准。

2)外省市比赛,住宿标准按照大会统一规定执行。

3)高水平运动队进行赛前集训,特别是参加级别高的比赛,可根据需要至市内、外体工队、专业队进行集训,集训期间可根据需要进行住宿。标准为不超过100//人,领队、教练、运动员统一标准。

  

五、本规定从201621日开始执行。

  

  

  

  

                  上海海洋大学

                                                                                                                                 201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