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印发《上海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发布人:张帆  发布时间:2022-01-24   浏览次数:10

  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于2021年12月30日印发《上海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其中高校甲组(阳光组)设游泳、射箭、田径、羽毛球、棒垒球、篮球、自行车、 击剑、足球、高尔夫球、手球、帆船、射击、乒乓球、跆拳道、 网球、排球(沙滩排球)、武术、攀岩、冰壶、板球、健美操、毽 球、龙舟、跳绳、壁球、腰旗橄榄球、定向越野、围棋、中国象 棋、国际象棋、桥牌,共 32 个大项;高校乙组(专业组)设游泳、田径、羽毛球、篮球、足球、乒乓球、网球、 排球(沙滩排球)、武术、健美操、手球、定向越野、围棋,共 13 个大项。

  请有参赛计划的代表队认真训练,积极做好备赛相关工作。


  附:通知文件